好心少女 遭閨蜜男友性侵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男友閨蜜少女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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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名花心男因覬覦女友同學的美貌,多次邀約出遊遭拒,竟趁對方送回女友手機時,於自宅中持水果刀抵脖脅迫,揚言割喉控制行動後性侵得逞,被害人身心受創不願上學,家長追問下才知原委,憤而報警提告,男子到案竟稱是兩人情不自禁,最後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法辦。
少女好心送還同學手機,反遭同學男友於住處性侵。突發中心攝
警方調查,李姓裝潢工人(二十一歲)半年前透過友人介紹,與就讀高二的少女「雯雯」(化名、十七歲)交往,今年七月初,李男在摩鐵替女友舉辦慶生趴,發現女友的同班同學「小萱」(化名、十六歲)人美身材好,竟大起色心,瞞著女友私下常常邀約小萱聚餐、出遊,但小萱都婉拒並和他保持距離。期間,小萱還曾提醒雯雯:「妳男友很花心!一直約我出去玩。」但雯雯醋勁大發向男友求證時,李男不僅再三否認,甚至還誣指小萱想破壞兩人感情。
身心受創拒上學
今年九月李男偕雯雯、小萱等多名友人到KTV唱歌喝酒,因雯雯喝多了,李男先扶雯雯離去,小萱後來發現雯雯的手機掉在包廂內,隨即打電話聯絡李男回來拿手機,但李男佯稱有事在忙,請小萱將手機送到他的住處,小萱以為雯雯也在那邊,不疑有他獨自前往,但到了才發現雯雯已不在,放下手機要離開,李男卻從後持水果刀抵住小萱脖子要脅:「不准出聲,否則就割喉。」進而將小萱性侵得逞。
李男犯後還企圖以「我會跟女友分手,以後我們可以在一起」請求小萱原諒。但小萱遭性侵後身心受創,原本開朗的個性變得沉默寡言,連續兩天都不願去上學,家人追問下才知她遭性侵,驗傷後至警局對李男提告。
最高可判囚十年
李嫌到案辯稱,當天他約被害人到住處打電玩,因互有好感才情不自禁發生關係,矢口否認持刀脅迫與性侵。但因小萱指證歷歷,警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李男送辦。
律師林銘龍表示,李男涉嫌以強暴脅迫、恐嚇方式性侵小萱,已涉刑責三至十年的妨害性自主罪嫌,被害人還可以精神受創為由,請求民事賠償。
狼持刀脅少女示意圖
小萱進門還手機,竟遭李男持水果刀從後抵脖威脅割喉、性侵得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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